3月19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作为国家试点城市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预计全年至少可取消20个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通过开展试点,对加快我市试点行业建设项目落地投产和减少企业经济投入和时间成本,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为深化环评改革,国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积累经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要求,在全国7个省、市分别选择2个典型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区)全域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即取消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由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环境监管有效承接。经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决定将我市作为试点城市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试点要求,综合我市经济发展、产业特点和环境管理实际,确定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谷物磨制131*”“生物质燃料加工254”和“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等3个行业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建设项目作为我市取消环评审批的试点行业。上述3个行业近3年环评审批数量累计72个,平均每年24个,能够满足试点工作的数量需求。(安丰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