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审计计划统筹,确保覆盖“广度”。一方面,以 “一盘棋”思维统筹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教育系统内审部门建立协同立项机制,交流经验、分享信息,探讨审计重点、难点问题,以整合双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尽可能提高审计针对性、扩大审计覆盖面;另一方面,结合巡视巡察对象、正在开展的专项检查的单位或事项及时优化审计计划或调整审计工作方案,避免因重复监督造成资源浪费,将有限审计力量向监督盲区倾斜。
二是加强审计资源整合,强化监督“力度”。加强与教育、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力求“以点带面”、“一果多用”;同时,统筹审计力量调配,合理利用教育领域内部审计力量,形成以政府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协同配合的审计监督格局,特别是在落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时,通过审教同步督改,放大审计震慑乘数效应。
三是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升覆盖“速度”。在组织形式上,除了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外,还聚焦教育系统政策措施落实等重点方面开展审计专项调查,从而实现“多点同步、覆盖多校”;在审计手段上,通过逐渐向后台数据分析和现场审计并重转变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强化大数据审计技术在处理复杂教育数据中的应用,确保审计监督在覆盖面广的同时做到揭示问题更加迅速精准有力。
初审:万亮
复审:肖博文
终审:卜伟